3月12日上午9点,华南师范大学原学生工作部长、现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冼德庆在行政楼219会议室就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对我院学生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,并作了《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若干问题》的讲座。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吴晓红处长主持,人文社科系喻可平书记和全体辅导员、学生工作处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
冼书记首先从某高校发生的一则案例入手,就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若干问题交流探讨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:
一、增强法治观念
增强法治观念是实现学生管理法制化的思想基础。针对目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实际情况,冼书记指出要加强学习,增强法制观念,在思想上实现“六个”转变:(一)在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上,应当由以师为本向以生为本转变;(二)在对学校与学生关系的认识上,应由单一的学缘关系向既有学缘关系同时又有法律关系、消费服务关系等多重关系转变;(三)在管理学生的依据上,应由依据校规为主向依据法律规范为主转变;(四)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,应当由重视对学生义务履行的监督,向重视对学生权益的保障转变;(五)在管理工作过程中,应当由重实体、轻程序向实体、程序并重转变;(六)在对辅导员与学生关系的认识上,应由传统的师徒关系向新型的、民主和谐型的师生关系转变。

二、坚持正确行权
坚持正确行使权力是实现学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条件。学生工作人员在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时,享有教育权、管理权,该权力具有公共性、人民性和服务性的特点,因此必须依法行使权力,确保权力正位。如果不依法行使权力,就会产生权力的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,在管理中表现为侵害学校或学生的财产权、学生的人身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,并结合案例,就名誉权、隐私权的定义、构成要件、表现形式等一一作了分析与说明,形象深动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深受与会人员的好评!要求学生工作人员在尊重学生人格、尊重学生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行使教育权和管理权;在行使批评教育时,应当考虑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、学生的年龄和心理承受能力;在工作当中要做到教育到位,管理到位、关心到位;要作好工作日志或工作记录,特别是与重点关注对象或特殊学生的个别谈话,必须记录在案,养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。

三、坚持公正原则
坚持公正原则是实现学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环节。公正、公开原则贯彻于学生管理活动的全过程,重点体现在:在选择使用学生干部问题上,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注意合理结构;在培养发展学生党员问题上,要坚持党员标准,严格入党程序;在对学生的评价问题上,要坚持实事求是,客观准确;在助学帮困工作中,要摸清摸准情况,优先考虑解决最困难的同学;在表扬奖励学生问题上,要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;在处理违法违纪学生问题上,要做到程序正当、证据充足、依据明确、定性准确、处分恰当;在推荐就业问题上,要坚持信息公开、机会均等、优生优推;在处理与学生的关系问题上,要坚持一视同仁,避免厚此薄彼。
四、正确实施处分
正确实施纪律处分是实现学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内容。要明确处罚只是手段,教育才是目的。在实施纪律处分时应遵循合法性、公正性、公开性、过罚相当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、保障权利六项原则;要全面、准确贯彻纪律处分中程序正当、证据充足、依据明确、定性准确、处分恰当的总体要求和构成条件;并严守纪律处分程序,切实做到依法治校,依法行使处分权利。
五、完善权利保障制度。
建立和完善权利保障制度是实现学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措施。制度具有全局性、长期性和根本性,是实现学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障,主要要建立和完善陈述与申辩制度、听证制度、申诉处理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