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师生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院长办公会议定,现将我校2026年学籍处理的决定予以公告。
处理决定书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送达学生本人。无法送达本人的,自学校网站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5个工作日即视同送达。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附件: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关于2026年学籍处理的决定.pdf (119.56 KB)
教务处
2026年10月23日
初审(一审):池挺钦
复审(二审):陈晓潼
终审(三审):贺金龙